【麦叨叨专栏】让这个世界看到你
2014-12-13
jo

0.

“卢卡斯啊,”坐在我对面的印度小哥满怀期待的看着我,“你大学交换去过伦敦,研究生去了波士顿,现在又来到悉尼,你觉得这三个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是什么?”我看看了看窗外,此时的悉尼,在正午的阳光普照下,从16楼的角度俯瞰,宁静与安逸弥漫开去。我思索了片刻,用一秒钟否决了我的第一反应——Accent,第二秒对他如是说到:“小哥,如果你想感受西方文化,我是说,你真的想把你自己完全浸泡在西方的绅士文化中去,那你去英国吧,那里到处是贵族气息;如果你还有梦想,甚至你年少轻狂,那么你去美国吧,因为那是最容易让这个世界看到你的地方;如果你的锐气退去已经没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来澳大利亚吧,因为这里,是可以不劳而获的地方。”

伦敦,雾都不雾,而那里发生的一切,就好像是昨日的一场梦,在那梦里,有雾,有雾的地方,朦朦胧胧的看不清。只记得,有那些人。

1. 2010,伦敦

在飞机上坐好,跟女朋友打完了最后一通电话,关机,刚有眼泪要往外流,把脸往旁边一撇,旁边的女生,已经泪流满面,她刚跟她男朋友通完电话。我一看立马把眼泪忍住,跟她说,哭什么,一看你就是初恋。她说,你才初恋呢。我心里想,你说对了。

我是第一个到宿舍的,宿舍是三人间。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并排摆放着三张单人床,很久之后到了美国我才知道那叫twin size。除了床之外,四周摆放着三张与肩同宽的写字桌,和衣橱。第一晚,因为刚下飞机,我躺上床不一会,就睡着了。梦里,我的另外两个舍友来了,是女生。第二天,我嘴角上扬,醒了。是被开门声吵醒的。一个肤色很像古天乐的人,背着身,从门缝里一点一点地挤进来。应该是在拖箱子。他穿着纯白色的裤子,纯白色的毛衣,戴着纯白色的帽子,只有颈子和一个小角度的侧脸是古天乐色的。出国前,我曾经设想过无数种可能,我跟舍友第一句话会说什么,how do you do? Hello? You look so beautiful? …可无论你怎样设计,你的第一次都会跟你预想的情景不大一样。”Could you give me a hand?”这是阿诺(Arnaud)跟我说的第一句话,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pardon?”

那时候我还没有gay的潜意识,我自己最喜欢的颜色也是紫色,所以看到阿诺一身白也没有往那方面想。不过后来证实他也是喜欢女生的,一身白可能是时尚之都巴黎当下流行的款吧。他是法国人,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马达加斯加人。我以为我听错了,因为我一直以为马达加斯加是个动物园。我们一起去学校食堂吃午饭,食堂挑高赶上金字塔的身高了。我一个劲儿的在心里默默的把价格乘以10,吃个培根心都在滴血,他也在这时抱怨好贵好贵。自那以后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我们在一起聊文化,聊政治,但最爱聊得还是漂亮女孩。我也是在那一刻意识到,天下男人都一样。

书上说,如果你跟外国人找不到话题了,你可以跟他们聊天气,他们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个不假,在伦敦的公交车上你经常可以听见来自各个角落的大家对于又忘了带伞这件事的讨论。但书上没有教你的是,跟外国男人,你找不到话题了,你永远可以聊姑娘。阿诺没有女朋友,准确的说,他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他总是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卢卡斯啊,你真不可思议啊,居然跟你的女朋友在一起两年了,you guys are so meant to be。我总是被他说得很不好意思。他和上一个女朋友,因为他要来伦敦一年,分手了。没有争吵没有眼泪,分手,就像是和隔壁邻居说再见一样容易。“那你们分手了之后还是朋友吗?”“为什么不是呢?”只是我们当时不知道的是,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距离他遇见那个叫作约的女孩开始一场跨国恋只剩下两周的时间。而我,距离和初恋的结束,也不过几个月之遥。那些你曾经坚守的东西,你以为可以作为你信仰的东西,都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非此即彼。成人的世界,永远是可以商量的。

2. 2012,波士顿

“阿诺和约,他们快结婚了。”他一边拿起手里的龙虾卷一边坏笑着看我。我知道他的意思,除了祝福之外,这场关于他们会在一起多久的赌,我输了。当时他赌的是一年,因为阿诺交换这个项目一共一年;我赌了两个月,因为我对阿诺的水性杨花很有信心。“哈哈,正好给我个借口请你吃这顿饭。”

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叫野男(Yernan)。除了阿诺之外,他也是我在伦敦关系最铁的三个男生之一,哈萨克斯坦人,富二代,家族之大颇有种《教父》里黑帮老大的感觉。野*男,野字后面有一个古怪的音是从舌根发出来的。认识野男,让我对于那些学俄语的同学有了新的认识和敬佩。野男比我小一岁,但看上去比我长得还要着急一些。从伦敦那时开始,他就整天黑白搭配。只有两身行头,一身在健身房,黑色背心;另一身西装领带,一年四季。在那个我只认识金利来的年代,他只穿一个牌子,老板牌(Boss)。所以有时我们喜欢称他Boss来取代他那拗口的名字。

说野男是改变我人生的唯一一个男人,一点也不过分。跟着野男混健身房的四个月里,我从一个120多斤的瘦猴,增了足足有30斤。只是离开了野男之后,没有了去健身房的动力,肌肉一天天的消减却不见体重消退。

“真不赖啊,比fish&chips好吃多了。”野男小心的拿起放在腿上的白色餐巾,抹了抹嘴上的鸡尾酒酱。“那肯定的,fish&chips是完全比不了的。”龙虾卷,是波士顿人引以为豪的一道民间菜肴。两片热狗面包,中间满满当当的塞了厚厚的波士顿大龙虾肉,配上鸡尾酒酱,咬下去,任凭鲜嫩的龙虾肉在嘴里一点点融化。

“所以,告诉我,你这次来波士顿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没有任何继续他关于鱼和薯条的话题的意思,“别再说你是来告诉我阿诺的好消息来的了。”野男看着我,话到嘴边,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顿了顿,说,“我要申请Harvard和MIT的MBA,这次是来参观学校。”这次轮到我冲他阴险的笑了笑,刚要戳穿。他没有给我机会,接着说道,“明天你们斯隆有些什么课,我想旁听一下。”我只好作罢,跟他聊起课程,项目,学院等等话题。

后来离开野男之后,回宿舍的路上我一个人胡思乱想。野男之所以会联想到fish&chips,除了这两道菜都配有chips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fish&chips是我们几个人在伦敦吃的最后一顿饭了。

3. 2010,伦敦

12月21日,雪,晴。

圣诞节,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一颗圣诞树,被白雪覆盖的样子。

“沙滩之子!”野男的脖子被突如其来的雪球打了个正着。他抄起路边的雪,一捏成球,追着阿诺,两个身影渐行渐远。剩下我和约两个人。

“我第一次看人穿西装打雪仗。”我一边笑着,开始用中文跟约攀谈起来。

约,老家在东北,6岁去了东京。有外国人问起约是哪国人的时候,约都会介绍很久。约是个有故事的女同学,她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那些发生过的事,经由岁月的痕迹,洋洋洒洒的写在脸上,写在眉宇间,写在酒窝里。她从不主动提起,你一再追问,她才漏出冰山一角。她的人生,是活在当下的。约的笑容,没有什么参照物可以宛如。只是她笑起来的时候,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美好,有一种夏天的味道。

“时间过得真快呢,一转眼你和小诺诺在一起已经四个月了。”一股离别愁绪说来就来,把我击中。环顾四周,白雪皑皑下,熟悉的校园任然是中古世纪的味道。红色的砖墙,大片的绿地,松鼠在绿地中间的大树上下攀爬,偶尔独坐枝头,将尾巴高高扬起。远处的河面已经结冰,一溜儿大鹅在冰面上晃动着身姿,雪白的天鹅坐在岸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欣赏这白色的世界。

因为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冬天。这一年的冬天伦敦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大雪。

“来,摆个造型。”约摇了摇手里的拍立得,示意我摆个姿势。“一二三——”我刚摆好一个嘚瑟的姿势,突然感觉头顶的树干剧烈的摇晃。一坨坨的大雪从树而降,松鼠在高高的树杈上笑的甚是开心。罪魁祸首的阿诺和野男更是笑的满地打滚,我满地找牙,约如约摁下了快门,于是那个我成为米开朗琪罗栩栩如生的作品的画面,就成了永恒。画面太美,我没敢看。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不少。两年之后的大学毕业典礼上,啤酒和二锅头是主角;三年之后的波士顿,红酒是留学生喜欢拿出来装装小资的主打产品。而2010年的伦敦,我们只喝一种酒,杰克丹尼尔。这是野男用来治疗感冒发烧的饮料,口感香醇,入口不烈。但野男毕竟是极寒国家来的,入口不烈的酒半小时后开始在血液里苏醒,在寒冷的冬天,带给人由内而外的温暖。

“卢卡斯,在英国有什么遗憾吗。”阿诺坐在床边,白裤子,白毛衣,多了一条棕色的围巾,约送的。

“哈哈,没找西方姑娘谈场恋爱。”坐在阿诺旁边的由他(Yuta)甩了甩他齐肩的长发。

“那是你的遗憾吧,哈哈哈。”野男道。

“说认真的,其实这半年真的挺短的,很多事情都还没来得及做。比如伦敦眼还没去过,再比如,那家约推荐的fish&chips我们一直没订上位子……”我说的是肺腑之言,毕竟鱼和薯条是伦敦的国菜,我只吃过一次,那一次的感觉是,薯条不错。

“你知道吗,如果有缘的话,有一天,我们会再一起去吃鱼和薯条。”约如是说。

4. 2014,悉尼(圣诞节番外篇)

“圣诞节,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一颗圣诞树,被白雪覆盖的样子。”等等,我好像忘了些什么。是什么呢?

如果你也跟我一样,认定了圣诞节是白色的,那你跟我一样,忘了这个世界上另一半的民族。

“悉尼,也是12月25日圣诞吗?”还记得刚来悉尼分部工作不久,我一脸尴尬地问坐在我旁边的悉尼小妹。

“哈哈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夏天过圣诞特别别扭吧。”悉尼小妹小麦的脸色,30多岁的人笑起来似乎跟我也同龄。

我眉头紧锁,一切价值观开始颠覆,脑子里开始跑火车:“圣诞老人穿着大衣不得热死;圣诞老人从北极点往南半球发货有点浪费运费,是不是他们在南极也有个办事处;圣诞老人不再是划着雪橇送礼,会不会是划着冲浪板在黄金海岸登录。。。”

我突然意识到我好像跑题了,赶紧停止了在沙滩上堆金色圣诞老人的幻想,微笑看着悉尼小妹:“我好激动,第一次玩儿Secret Santa,等不及啦。”

时间一晃很久,我在悉尼分部入职两月,我即将迎来我的第一个夏天圣诞节。朋友圈里悉尼的朋友们纷纷更新状态奔走相告悉尼是夏天过圣诞节这一反常类活动。美国的朋友们第一时间打来电话慰问圣诞快乐,并不怀好意地跟我再三确认我们真的要过圣诞了。每当这时我就抓住机会嘲笑他们:“我们不光过圣诞节,我们放两天假,两天哦,比你们多一天!”

节日气氛,在澳洲,圣诞节堪比中国的春节。虽然松树是不畏严寒的杰出代表,但我猜他们可能也不介意在阳关普照的时候出来感受感受20多度的气温。大街小巷,各大商家,各显神通,除了最经典的圣诞树以外,也能见乐高堆积的圣诞树,或是用施华洛世奇水晶装饰的圣诞树,等等。

公司里的气氛也不是盖的。12月一到,公共区域的厨房冰箱里放满了酒精,啤的,红的,白的,烈的。“卢卡斯,别以为你放个茶包在你杯子里我就不知道你喝的是伏特加。”我喜欢喝茶,有位悉尼大哥就喜欢拿我开涮。虽然我雅思也上了8,但这位悉尼大哥口音深厚,我百分之九十的时候搞不懂他是在夸我还是在假装夸我还是在逗我玩儿还是在骂我。

12月12日,Secret Santa终于如期而至。我们team里的人个个酒饱饭足,下午三点,大家齐刷刷的聚到了这只小圣诞树边,等待自己的moment。圣诞节,从来都是给大人玩儿的游戏。Secret Santa,神秘的圣诞老人,规则如下:每个参与者,为自己抽取的幸运儿购买一份$10以上的礼物,但每个获得礼物的人都不会知道送自己礼物的是谁,神秘,因此得名。考验同事感情的时候到了,真挚不真挚,懂不懂我的欢喜,就看这一刻了。最保险的礼物,从我的统计来看,是红酒。一瓶红酒的价值在20刀左右,男女老少皆宜。

“OMG,这是最好的礼物。”悉尼小妹打开手里的礼物,一张泰勒斯威夫特的最新专辑。我记得,有一次大家一起聊天的时候,悉尼小妹提过一句自己大学的时候去美国游玩与当时的最新专辑擦肩而过的故事。我也庆幸,我是她的圣诞老人。

我的礼物,是一张去往悉尼9个旅游景点的无限次年票。“这个应该远远超过10刀了。”我在心里默默的拜谢我的圣诞老人。

有时候,不知道哪个更开心,是得到还是给予;

就像2010年的我,不知道哪个更美丽,是得到,还是失去。

圣诞节,从来都是给大人玩儿的游戏。

5. 2010,伦敦,最后的鱼和薯条

(To Be Continued…每周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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